㈠ 未徵得廠家同意,經銷商將自己的商標也同時標在廠家的貨物或者文件上,他的這種行為違法嗎
原廠家的商標是產品商標,用於區別產品來源,而經銷商的商標應該是屬於服務商標,用於區分服務來源,這個是可以的,經銷商提供產品銷售服務,所以可以對其「服務」來源進行標注。但是不能以自己的商標覆蓋原生產廠家的商標哦~
如果這樣也算是侵權的話,那麼蘇寧國美早已經被無數的供應商控訴了~
如果生產企業在其提供給商業企業的商品上使用商標,商業企業仍然可以在其經銷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標,只是未經生產企業同意,不得將生產企業的原有商標覆蓋、撕毀或有其他損害行為,或者擅自換上自己的商標等等損害行為,或者擅自換上自己的商標等等損害生產企業商標發揮作用的行為,否則可能被控侵權。《商標法》第五十二條(四)明確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屬於商標侵權行為(即所謂「反向假冒」)。
㈡ 未經授權網上銷售商品,算不算違法如果算怎麼處理
不違法,沒有授權書的,只有有正規進貨渠道的憑證(就是進貨發票)也可以的,廠家沒有相應法律支持任何訴訟請求。
授權書是由當事人預備,及賦與一位他信任的人之一項權力——當他在精神或健康上出現問題,以致不能打理他個人財務時,替他作出財務上之決定,如買賣物業、銀行存支、交稅及交其他單據。
授權書是可以即時生效,又或者可以指明有事故發生後才生效,直至當事人去世之時為止。如果沒有事故發生的話,當事人依然可以自己掌管自己的財務。有法人授權書、委託授權書等等。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及實施條例中第五十條的規定,根據法條內容,可以認定如下幾類行為侵犯了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授權銷售的來源和性質
1、授權銷售的來源
授權銷售,屬於壟斷性銷售,是計劃經濟的衍生。在計劃經濟時代,因為商品稀缺,對多數商品實行了專銷制度。改革開放以來,人民對物質需求進一步上升,壟斷性的專銷方式,不僅大大阻礙了商品的流通,更成為壟斷性暴利的來源。。
目前,我國對於大多數商品,都採取了自由貿易方式,僅有電力、自來水、煤氣、汽油、香煙、葯品的等少數幾個品種實行了專銷,,而其中,實行價格管制的更加少。比如香煙、葯品等,只要有銷售資格,並不需要廠家的授權,售價也不受限制。因此,某種商品,廠家在取得該產品的銷售收入後,產品的所有權已經轉移。後續產權擁有者,只要國家沒有限制該產品的銷售渠道,只要經營者擁有經營資格,是可以選擇再次出售的。
2、授權銷售的性質
廠家授權銷售,屬於一種對產品來源的認可,是銷售方取得市場信任度的一種方式。。。銷售者的貨源,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直接來源於廠家,一種是來自廠家以外的各級中間商。銷售者購買商品取得的文件證明,也是這樣分為兩種,一種是廠家的出貨單,能夠證明該產品來源自廠家。。另外一種是中間商的出貨單,證明該產品來源於中間商。
當銷售商,取得廠家直接授權後,雖然進貨證明是中間商的,但是可以向客戶證明自己的貨物來源於廠家,而不需要中間商進行再次證明,以此提高客戶的信任度。
㈢ 把東西放在別人店面里賣,犯法嗎
一要看你這些商品是否有合法的來源,如商品本身來源就有問題,那麼很可能會出問題;
二還要看你朋友店的經營許可范圍,如果你給他的貨超出了他的經營許可證上規定的允許銷售的范圍,那麼也是違規的!
三要看你提供的這些貨物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安全、質量標准,是否是允許銷售的商品。如你提供的是侵權產品、「三無」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產品、次品等,那都有可能會被工商沒收!
㈣ 用商品批發價做零售涉嫌壟斷市場違法嗎
我覺得這不算壟斷。你朋友的這種做法是正規的商業競爭手段,因為完全不違法。那些人是眼紅,看不慣你的朋友,所以才告他的。
㈤ 串貨犯法嗎有什麼法律是針對串貨的
犯法。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物品,工商機關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可見,要採取強制措施,必須「有證據證明」涉案商品是侵權物品。如果投訴人只是出具鑒定報告,沒有載明鑒定的方式、方法、真假區別依據等,不能起到「有證據證明」的作用,就不能採取查封或扣押的強制措施。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對證據採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並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投訴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此外,工商機關在辦案過程中,要合法、公正、及時地調查收集證據。
讓當事人限期提供證據只是收集證據的一種方式,不能因為當事人拒絕提供證據便作出對其不利的行政處罰。
(5)批發商可以上架商品犯法么擴展閱讀:
1、串貨監督管理體系
利用政府「地方保護行為」。與當地工商部門聯系,合作印製防偽不幹膠貼;組成經銷商俱樂部,不定期舉辦沙龍,藉此增進經銷商之間的感情;採取抽獎、舉報獎勵等措施;也是最好的方式,即把防偽防沖貨結合起來(後面詳細講),利用消費者和專業防沖貨公司協助企業防沖貨。
2、串貨的危害
一旦價格混亂,將使中間商利潤受損,導致中間商對廠家不信任,對經銷其產品失去信心,直至拒售。供應商對假貨和竄貨現象監控不力,地區差價懸殊,使消費者怕假貨、怕吃虧上當而不敢問津。
損害品牌形象,使先期投入無法得到合理的回報。競爭品牌會乘虛而入,取而代之。消費者無法正常享受正常的售後服務保障。
3、串貨的表現
分公司為完成銷售指標,取得業績,往往把貨銷售給需求量大的兄弟分公司,造成分公司之間的竄貨。
中間商之間的竄貨:甲乙兩地供求關系不平衡,貨物可能在兩地低價拋售走量流轉為減少損失,經銷商低價傾銷過期或即將過期的產品更為惡劣的竄貨現象是經銷商將假冒偽劣商品與正品混同銷售,掠奪份額。
㈥ 做微商在上家拿貨賣給別人貴些會犯法嗎
亂價在網路上是這樣說的:指的是經銷商或直銷員在博弈的過程中,超出廠家的限價范圍進行的零售或批發行為,按照方向的不同,亂價可以分為上行亂價和下行亂價。
上行亂價指的是經銷商或直銷員超出廠家價格上限以更高的價格零售或批發的行為。下行亂價則是指的是經銷商或直銷員超出廠家的價格下限,以更低的價格零售或批發的行為,在買方市場盛行的今天,上行亂價已不常見了。但是,下行亂價確是肆虐嚴重。因此,微商亂價不算是違法,但是卻違反了經營的規則。
在微信上賣東西不違法,但若銷售行為或商品涉及違法則需負法律責任。
微信上所賣的東西是否真實存在,而且質量合格,是屬於法律所允許進入市場的,可以在微信上賣東西。
銷售者銷售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銷售者不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產品和失效、變質的產品。第三十九條規定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㈦ 倒賣商品犯法嗎
顯然不犯法。只要不是國家禁止私人買賣的東西就行。
㈧ 一個小商店如果賣網上買來的商品賣,犯法嗎
只要這個小商品他具有資質,營業執照和營業范圍都是在許可的范圍裡面。那麼就不違法的。他在網上買來的商品,也是相當於他進貨的一個渠道,這個這個商戶是質量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