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旅遊經營商、旅遊批發商和旅遊銷售商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1.旅遊經營商:
是指以組合及批發包價旅遊產品為主要業務,兼營旅遊產品零售業務的旅行社。
2.旅遊批發商:
是指主要從事組織和批發包價旅遊業務的商家。
3.旅遊銷售商:
是指旅遊產品買進以後再轉賣出去的旅遊中間商。
二、特點不同:
1.旅遊經營商:
旅遊經營商通過對旅遊者旅遊需求,愛好消費水平的調查,預測旅遊市場及旅遊產品需求的發展趨勢,設計組合滿足市場需要的產品,並通過旅遊代理商在旅遊市場銷售。
2.旅遊批發商:
與飯店、交通運輸部門、旅遊景點及包價旅遊所涉及的其它部門簽訂協議,預先購買這些服務項目,然後根據旅遊者的不同需求和消費水平,設計出各具特色的包價旅遊產品,通過旅遊零售商在旅遊市場上銷售。
3.旅遊銷售商:
顯著特點是旅遊產品所有權在買賣雙方的轉移。經銷商通過購買而取得旅遊產品所有權,其收入來自於旅遊產品購進價和銷出價之間的差額。
(1)簡述批發商擴展閱讀
由於旅遊批發商的直接客戶是旅遊零售商,因此以零售商需求為直接導向,根據零售商需要大量購買旅遊生產者的產品如景點觀光門票、旅遊交通運輸工具的一定時間的座位票、旅遊飯店的客房、餐飲產品等,並享受批量折扣。
然後把它們組合成多種時間和旅遊目的地的包價旅遊產品,並以一定批量、批發價銷售給旅遊零售商,再由零售商轉賣給最終消費者(遊客)。有的旅遊批發商很有實力,銷售網路遍布世界各地,也有的旅遊批發商規模較小,只經營特定旅遊市場的專項旅遊產品如修學旅遊、體育旅遊等,網點較少。
② 簡述旅遊批發商存在的經濟意義
旅遊批發商與飯店、交通運輸部門、旅遊景點及包價旅遊所涉及的其它部門簽訂協議,預先購買這些服務項目,然後根據旅遊者的不同需求和消費水平,設計出各具特色的包價旅遊產品,通過旅遊零售商在旅遊市場上銷售。
這是旅遊業分工越來越細越來越專業的一種體現。最早是由地接旅行社駐某地的辦事處獨立衍生出來的。由一群務實創新、熱情創業的年輕人組成,以旅遊批發銷售為主,機票車票船票銷售為輔的實體。
(2)簡述批發商擴展閱讀:
在組團社和地接社的大力支持下,憑著優質的服務、極具競爭力價格和強大的票務實力,歷經六年的風雨,廣西新干線已成為華北旅遊批發市場異軍突起且很具影響力的新型旅遊批發商,成熟接待桂林、南寧、北海、越南、海南等地高質量的旅遊觀光、蜜月旅行、會議考察的接待工作。
兼為旅客或同行朋友提供全國各地最優惠的票務服務,充分利用資源優勢,線線連接、環環相扣謹慎而熟練。2011年首屆棗庄旅遊批發商大會隆重舉行,把全國各地的大型旅行社招集在一起討論旅遊合作,這在棗庄市還是首次,標志著棗庄的旅遊業已進入新的發展時期。
③ 簡述經銷商與代理商有何區別
經銷商是傳統的營銷方式,分層級,利潤低。直銷代理就不同了,他沒有中間環節,直接把廠家產品賣給消費者,相對說來利潤要高很多。
但是要現在正規合法的直銷才有出路,選擇大於努力,成功靠借力,而不是僅僅靠盡力!
④ 批發商和零售商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批發商
批發商的概念是以前對商人的一種叫法,現在已經逐漸趨向於被淘汰。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後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麼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零售商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⑤ 簡述新形勢下批發商面臨的挑戰
互聯網與新零售的出現改變了這一切,傳統生意人一直奉行的商業法則悄然發生了改變。信息爆炸,價格透明,以往靠信息賺差價的方式已經逐漸被淘汰。與此同時,與之相關的額配套系統,如現代物流技術、電子支付系統、信用保障、同心和資訊服務等設施也隨之越來越完善。
批發商的威脅還來自零售商:
1.零售規模擴大,采購能力增強。
(1)規模擴大,經營方式更新,既增強了與批發商談判能力,又增強了與製造商直接交易的機會。
(2)規模擴大,形成了具有開發與經營自有品牌的實力,降低了對批發商依賴。
(3)規模擴大後,自營批發業務,降低了對批發商依賴。
2.中小型零售商組織化程度提高,降低了對批發商依賴,同時提高了對批發商的談判能力。
3.零售業態多樣化,使批發商難以滿足零售商采購需求,削弱了零售商對批發商的依賴度。
面對這些變化,市場批發商該如何應對?
一、正確看待盈利模式
批發商(包括品牌經銷商)獲取和提高利潤一直是其安身立命的核心命題,這一點,始終存在,也無可厚非。但隨著行業調整,經濟大環境的變化,批發商原有的利潤區及利潤回報率發生了轉移,原來風風火火的市場說冷淡就冷淡,市場銷量大幅度的下滑,競爭對手空前增多,同質化產品越來越多,如何面對無休止的價格戰和成本控制等問題接踵而至。
未來倒買倒賣吃差價的生意不是唯一的盈利點,一定存在服務,你和你的下遊客戶形成一個社群,服務於當地線下的這些用戶們,這才是我們批發零售的唯一突圍之道,就是把原來賺差價的模式轉化成賺服務費。
二、「大而全」是未來發展趨勢
批發商們要從單純的擴大采購量和規模,轉變為樹立品牌效應,形成大經銷商、大代理商集物流庫存為一體的服務型商家,努力打造高質量、高服務品牌,提高自己的競爭和抗風險能力。通過融合移動時代滿足企業采購需求,實現企業營銷渠道多元化發展,開辟一條新的發展路徑才是出路。
三、打通信息流
只要零售商有能力和上游廠家或供貨商產生聯系,那麼批發商的功能就喪失了。零售商需要的產品,而批發商卻不能提供,信息斷層導致客戶流失。
無論是產品、產品信息及資金要求,它是一種動態的過程。換種思維模式來考慮,市場出現什麼問題,廠家有什麼政策,終端、消費者有什麼需求,而批發商能夠在上下游之間做好信息傳遞和問題解決,這才是批發商的價值體現。
⑥ 批發商和零售商的區別是什麼前者更注重什麼
前者面對的是以生產或銷售為目的的客戶,而後者則面對產品的最終消費者,屬於產品渠道的最終級。
相對於零售商,批發商更注重其業務的市場份額,其控制的市場越大,利潤也就越大;2,對庫存的要求較大,或者即使沒有較大的庫存,也需要有能及時提供最低訂貨成本的庫存;3,強化市場調查,經常了解和掌握新技術、新產品動態,了解零售商、用戶、消費者的需求,使自己知道該進什麼產品以及什麼產品不該購進。
⑦ 請簡述經銷商、代理商、特許經營商各自的優劣勢是什麼
特許商能夠在實行集中控制的同時保持較小的規模,既可賺取合理利潤,又不涉及高資本風險,更不必兼顧加盟商的日常瑣事。
由於加盟店對所屬地區有較深入的了解,往往更容易發掘出企業尚沒有涉及的業務范圍。
由於特許商不需要參與加盟者的員工管理工作,因而本身所必需處理的員工問題相對較少。
從事製造業或批發業的特許商可以藉助特許經營建立分銷網路,確保產品的市場開拓。
⑧ 批發商和零售商商業行為的區別
1.批發商是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不直接服務於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2.批發商是相對於零售商來說的,零售商就是只賣一個或二個產品
,而批發商是買大量的產品。批發商就是批量采購上一級供應商(如工廠/代理/經銷)的貨,然後再批量賣給下一級需求者(如零售商)的經濟實體。批發商-
顯現特點批發商區別於零售商的最主要標志是一端聯結生產商,另一端聯結零售商。
3.零售商是「批發」的對稱。商品經營者或生產者把商品賣給個人消費者或社會團體消費者的交易活動。特點是:每筆商品交易的數量比較少,交易次數頻繁;出賣的商品是消費資料,個人或社會團體購買後用於生活消費;交易結束後商品即離開流通領域,進入消費領域。
4.零售商從事的活動,就是把製造商生產出來的產品及相關服務出售給最終銷售品,從而使產品和服務增值。零售商要成功地承擔起製造商、批發商及其他供應商以及最終消費者的中介作用,必須合理地安排以下活動:
(1)企業戰略規劃;
(2)組織系統設計;
(3)商店選址;
(4)商店設計;
(5)商品規劃;
(6)商品陳列;
(7)商品采購與存貨;
(8)商品定價;
(9)商品促銷;
(10)商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