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出廠價和批發價有什麼區別
1、商品流通環節不同。
出廠價的商品是由生產企業銷售或調撥給其他機構的,即是該商品進入市場流通的第一個環節;批發價可以是生產企業銷售或調撥給其他機構的,也可以是生產企業銷售或調撥給其他機構的再由該機構銷售或批發給其他機構,可以是流通的第一個環節,也可以是第二、第三個環節。
2、價格標准不同。
出廠價一般是按國家價格政策和價格計算公式,即價格=成本+利潤+稅金所核定的價格;批發價格一般處於工業品出廠價格或農產品收購價格與零售價格之間。
3、價格包含內容不同。
出廠價包含的生產的成本加上一定的利潤;批發價包含的是進貨價格、流通費用和批發稅。
(1)批發價格契約擴展閱讀:
零售價格的構成:
1、當地批發企業的批發價格,即進貨價格;
2、從批發企業到零售商店的市內搬運費;
3、資金佔用利息、零售商品損耗、零售企業的經營管理費,即流通費用;
4、零售企業營業稅;零售企業利潤。
零售價格的特點:
1、零售價格處於流通和消費兩個領域的結合,體現國家、企業、消費者之間的關系,涉及國家、集體和個人之間的經濟利益;
2、處於價格體系的末端環節,工農業生產部門創造的價值最終要通過零售價格來實現;
3、在勞動者貨幣收入一定的條件下,零售價格的高低決定著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它直接關繫到人民生活的安定和政治經濟的大局。
② 商品批發價要怎麼定
沒有什麼計算公式,主要是根據市場來定的。我們中國現在是:市場經濟,所以沒有辦法用公式定。不過國家規定了一些價格,比如物質局,其實幾乎沒有作用。
批發的價格都是根據同行的價格,貴了沒有多少買的,賤了自己又賺不到錢。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③ 請問:怎樣制定商品的代理價,批發價,零售價謝謝!
看你賣的是什麼產品
如化妝品(這個暴利)
代理+10%
批發10%
零售+20%
洗化
品種很多的
價格都不一樣的
④ 參考進價,進價,成本價,參考售價,零售價,批發價,特別分別代表什麼意思
參考進價:一般是錄入一個參數的進價數據
進倉:一般是最近一次進價
參考售價:定義一個銷售價
批發價:定義一個批發的價格
特別價:定義的一個促銷價格。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⑤ 現實社會中批發商主導的供應鏈有哪些
現實社會中批發商主導的供應鏈有哪些
目前,市場供求關系由賣方市場轉通過建立零售商主導下的批發價格契約模型和回購契約模型,
分析了兩種契約模型下生產商和零售商的
決策,並將兩者契約做了對比.研究結果表明,批發價格契約和回購契約都不能實現零售商主導的供應鏈完美協
調,零售商在批發價格契約和回購契約之間選擇批發價格契約.
數值模擬實驗驗證了回購契約的研究結果.變為買方市場,消費者在商品流通領域具有優先選擇權.而零售商作為商品流通渠道的末端,與消費者接觸最密切,能夠全面地把握市場信息,隨著客戶需求的個性化與多樣化,供應鏈中的主導權逐漸由生產商主導轉變為零售商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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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研究零售商主導下的供應鏈管理問題無疑是具有理論和現實意義.目前,市場供求關系由賣方市場轉變為買方市場,消費者在商品流通領域具有優先選擇權.而零售商作為商品流通渠道的末端,與消費者接觸最密切,能夠全面地把握市場信息,隨著客戶需求的個性化與多樣化,供應鏈中的主導權逐漸由生產商主導轉變為零售商主導.因此,研究零售商主導下的供應鏈管理問題無疑是具有理論和現實意義.
⑥ 什麼是批發價和零售價
批發價是到批發部購買的價格,按件計算,零售價是指到商店購買的價格,會比批發價格高些。比如買一條煙批發價約10一包,到商店零售價是15元一包。
⑦ 批發價和收購價有什麼區別
批發價是商業企業批量出售給零售商商品的價格,而收購價是企業收購貨物的價格,比如農產品,經銷商是要到農村每家每戶收購的,他的收購價是根據市場行情確定的,然後加上一定的利潤制定批發價和零售價。當然是不一樣了。
⑧ 供應鏈契約為什麼能優化供應鏈運作
供應鏈契約的主要類型
根據供應鏈契約的研究現狀、供應商與零售商的利益分配方式和風險承擔,訂單的獲取方式,可以將供應鏈契約分為以下幾個主要類型。
(1)定價契約
也叫做批發價格契約,是指零售商根據市場需求和批發價格決定訂購量,供應商和生產商根據零售商的訂購量組織生產,零售商負責處理庫存產品,零售商對產品銷量進行預測。因此,該契約中供應商的利潤是確定的,零售商完全承擔市場的不確定性風險。
這種契約出現的較早,發展得也比較完善,被廣泛應用於多個領域,在具有多個(或無限個)連續銷售周期的市場,這樣的供應鏈契約非常有效。現在已經有學者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價格保護契約的形式,即在產品的生命周期里,當產品的批發價格下降時,供應商應對零售商尚未售出商品給予一定的補償。
這一種契約常被使用在個人電腦和手機領域。
(2)回購契約
回購契約是指供應商在銷售季節結束時一一定的價格回購剩餘商品,零售商可以自己決定是否全部退貨,供應商對產品銷量進行預測。供應商和零售商共同承擔市場的不確定性風險。
另外這種策略也同樣會影響到消費者,因為在這種供應蘭契約出現之前,零售商通常會採用打折促銷的方式來處理剩餘商品,供應商那個擔心這種方式會影響其品牌在消費者心中的地位,對其產品品牌產生損害,尤其是某些限量高價商品。有學者擔心這種行為會損害供應商的利益,而最終導致這種契約的不成立,但研究表明,供應商的利益反而因此上升了許多,因為在這種契約的激勵下,零售商的訂單數往往是不理智的。
回購契約因其易於在供應商和零售商之間實施稱為協調供應鏈最方便的契約之一,自然而然稱為研究的熱點。
由此契約也衍生出了一些其他契約類型,例如銷售回扣契約,在這個契約中,零售商在銷售超過一定數量之後,每多銷售一件將獲得供應商提供的一個回扣,其實質是給零售商直接刺激以增加銷售。同時激勵零售商提高訂貨量,進一步增加系統性能。
回購契約常被應用在季節性商品市場(例如服裝、報刊、書籍、蔬果等)
(3)數量彈性契約
數量彈性契約是指零售商在銷售季節開始之前預訂部分產品,供應商據此組織生產,零售商獲得確定市場需求之後,可以在供應商所能提供的產品數量范圍內確定最終購買量,來獲得預期收益。
在數量彈性契約方式下,會規定兩個波動限制,一個是每期訂貨的最大波動比例,供應商就有義務滿足最高上限的采購量,以防止銷售商增加訂貨數量而導致供應鏈缺貨所引起的損失;另一個是零售商必須采購最低下限的產品數量,以防止銷售商高估需求而導致供應鏈產能過剩。在這兩個限制條件下,零售商訂貨量提高可以使供應鏈利益達到最大,減少供應商和零售商的雙重邊際效應造成的影響。數量彈性契約的目的是使買賣雙方共同承擔風險或共同分享利益,促使零售商認真預測需求和計劃訂貨數量。數量彈性契約提高了零售商采購貨物的平均數量,激勵零售商努力預測市場需求以增加他們的期望利潤,並最終有可能會增加供應鏈的整體效益。
這種契約在電子和計算機領域得到廣泛應用。被IBM等大公司廣泛使用。
(4)收益共享契約
在上述供應鏈契約中都不可避免一個問題,就是初始批發價過高時,零售商訂單數較低,生產商就不能獲得足夠的利益,而如果為了增加訂單量,而降低批發價也同樣有可能損害生產上的利益。而收益共享契約就是為了解決這一矛盾而產生的。
在這個契約中零售商將一定比例的銷售收入交付給製造商,以獲得較低的批發價。這種機制不僅有效地刺激零售商一更低的價格訂購更多的產品,而且同時收益共享也保證了生產商的利益不會受到損失,讓供應鏈各方得到協調。在這個契約中雙方共同承擔市場風險,共同對市場銷量進行預期。
但也不能認為收益共享契約就是供應鏈契約的最佳形式。其同樣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它需要賣方檢測買方的收入,從而增加了管理費用;另一方面,由於收入共享降低了買方的邊際利潤,促使買方從其他供應商出推動沒有簽訂共享契約的競爭性商品的銷售。
這種契約出現在上世紀末的印象行業,並取得了極大地成功,後被迅速推廣到其他行業。
三、現階段供應鏈契約研究存在的主要問題
供應鏈契約經過這么多年的發展,已經趨於完善,但現階段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問題上:
(1)多階段、多供應商和多零售商的協調問題
現階段對供應來請你月的研究大多還停留在單一供應商與單一零售商之間簽訂的契約。對於多個供應商負責多個不同的生產階段面向多個不同的零售商的復雜問題還少有涉獵。
即使有部分學者對此進行了研究,但大多有較大的局限性,如未考慮處於同一層面的供應商之間的競爭可能帶來的損失,或者這兩個公司合作所帶來的利益,依然存在極大的問題。
(2)供應鏈中的信息對稱問題
現階段為供應鏈契約研究所建立的模型大多基於理想化的信息對稱假設,供應鏈成員共享他們所獲得所有信息,但在實際生產中供應鏈成員會保有一些私有信息例如:市場信息等對供應鏈生產至關重要的信息,也因此對供應鏈生產效率產生了一定的不利影響。現階段學者對這部分的研究並不是十分深入,雖有學者研究這些問題,但大多沒有切入重點,真正解決這個問題,還只是分析這個問題會對整個供應鏈產生多大的影響。
四、供應鏈契約研究的趨勢
針對上述問題,對供應鏈契約的研究加以完善就是現在供應鏈契約研究的主要趨勢。供應鏈契約的研究將擴展到下面幾個方面:
(1)不同結構特徵的供應鏈契約。
當前對供應鏈契約的一年就主要集中在針對單周期、單供應商、單零售商的情況,對多個周期、多供應商、多零售商之間的協調合作問題則少有涉獵。這種類型的供應鏈契約要復雜得多,接下來供應鏈契約的研究將擴展到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一對多、多對一的情況,甚至是在多個產品周期內的多對多關系模型研究。針對的產品種類也會擴展至多個產品種類。對一年中的不同時期可能對供應鏈契約產生的影響加入到研究中,使得整個研究越來越復雜,越來越靠近現實情況。
(2)供應鏈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由於實際情況中,供應鏈中的成員目標並不一致,這就導致成員有可能保有一些私有信息,例如市場信息等關鍵信息,以謀求自身更多的利益。這一部分,學者研究並不十分深入,雖有學者研究這些問題,但大多沒有切入重點,真正解決這個問題,還只是分析這個問題會對整個供應鏈產生多大的影響。但這卻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一個重要分支,值得進一步深入研究。
(3)供應鏈契約的實證檢驗
雖然現在建立了許多的供應鏈契約模型,從理論上驗證成員間的協作,但實際情況是如何的,這一點尚未得到有效驗證,只有部分學者有所研究且成果有限。所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這對於供應鏈管理研究是至關重要的。
⑨ 批發價、零售價、利潤三者之間的關系是
批發價、零售價、利潤三者之間的關系是:
批發價-零售價=利潤
⑩ 從批發價怎麼來制定零售價
人家拿貨都是8毛,而且還是只零售,10塊五到六雙,你這個價格怎麼批發呢?假如10塊8雙估計你除下你消耗不賺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