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零售商、分銷商、批發商、代理商與經銷商有什麼區別
代理商: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業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的。 分銷商:隨著批發概念的落伍,時髦的概念是分銷。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分銷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計劃的角度上,對商家的定義。所以「分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有服務終端意識的行商。 經銷商:經銷商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零售商:零售就是一個一個地銷售,而不是象批發商那樣,一批一批地銷售。所以"零售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商店的。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B. 經銷商,代理商。批發商 有什麼區別 哪個最大
簡單來說:代理即佔有參品銷售(也有區域之分)批發商只是給銷售配貨 經銷即是銷售商
C.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廠商,零售商,批發商,供應商,配送商等等這些商是什麼意思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代理人受企業的委託,在一定的區域和處所內,在一定的代理許可權下,以企業的名義代替企業行使經濟行為(包括銷售商品及其他行為),其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企業。
分銷商(,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只對利潤感興趣,並不忠實於哪個生產廠商和出口商。
廠商,在經濟學中,生產者亦稱廠商或企業,指能做出統一生產決定的單個經濟單位。
零售商,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批發商,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不直接服務於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供應商,向企業及其競爭對手供應各種所需資源的企業和個人,包括提供原材料、設備、能源、勞務等。
配送商,主要職能就是商品的配送,有配送能力即可。
D. 批發商到底屬於分銷商還是經銷商
代理商: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業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的。
分銷商:隨著批發概念的落伍,時髦的概念是分銷。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分銷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計劃的角度上,對商家的定義。所以「分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俯福碘凰鄢好碉瞳冬困說有服務終端意識的行商。
經銷商:經銷商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零售商:零售就是一個一個地銷售,而不是象批發商那樣,一批一批地銷售。所以"零售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商店的。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E. 我是一個批發商,遇到一個無賴經銷商,怎麼辦
生意
重在誠信
誠信其實不光是看人品
最關鍵的還是有法律依據地辦事
合同、簽名單據擺在哪
這就是誠信的底線
無奸不商
不無道理
不守信的生意能做嗎
F. 我想退貨,批發商不給退,想請高人幫忙寫一個告知函通知批發商給退貨
您好,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您可以到消協投訴的!
G. 分銷商和代理商、經銷商、批發商、渠道商有什麼區別
這是我博客裡面有我對你的回答,因為你是手機,回答空間有限。同時我也給你留言板上,回答了問題,請注意查收!希望對你有用。
H. 批發商給經銷商與私人用量同等價位能不能投訴批發商
坐標上海,酒庄代表兼進口商。
的確作為進口商都有自己的一套價格體系,比如我們的價格體系也是有經銷商,批發商,餐飲渠道,團購客戶,建議零售價。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隨著市場越來越透明,競爭越來越激烈,經銷商和代理商之間說到底是拿貨量來決定的。
但是現在也很少會有新客戶一次就跟你拿貨100箱,所以我們一般在實際操作中,會酌情處理,即使前期拿貨少,我們作為一種支持也給到最好的價格,那麼這時候這個批發價就變成我們給經銷商批給他下面的小經銷商的建議價了。
然後團購客戶就比較容易分出來,他們購買酒純粹就是自己消費或者送禮用,不會再銷售。
餐飲客戶就是餐廳,酒吧,酒店渠道的價格。
然後在具體定價方面,為了有競爭力,我們團購價一般訂市場建議零售價的一半,餐飲價一般就是你批發價再高10%左右,因為餐飲渠道會有月結,會需要含運費這些。
坐標大連/北京,進口商+經銷商
嚴格意義上來講,現在信息高度透明,中間環節也越來越少,葡萄酒行業內類似於以前的省級代理,市級代理制度,已經逐漸被淘汰,渠道極其扁平化,哪怕四五線城市的酒商,都可以直接聯繫到進口商進貨。
具體如何區別經銷商/代理商/零售商等與團購零售客戶呢?
其實很簡單,關鍵點在於一個「商」字,以買賣酒盈利的才叫商,采購酒自用的就是團購零售客戶,酒商無論大小,都是以此為生,所以基本不會把價格搞亂。
但是團購零售商對價格沒有保護的義務和意識,所以在發展客戶的時候一定要以此來判斷。
即便大企業團購客戶采購量可能會比小酒商采購量大,也要堅持這個原則,這不僅是保護自己公司的價格體系,也是保護合作酒商的利益。
大的企業團購客戶可以在其他方面給與一定優惠,比如搭贈一些其他產品,或者邀請參加一些品酒會活動等。
坐標西安,經銷商。
代理商一般是會和進口商簽訂代理合同的,約定好代理價格,拿貨數量,結款方式,返點政策等等。
經銷商可以有很多個,只要從進口商那裡進貨,拿回去銷售的都可以叫經銷商,一般沒有合同之類的規定,數量也不一定,有多有少,但是長期穩定經營該進口商的產品。
至於批發商,從哪裡拿貨的都有,可以從進口商那裡批發,也可以從經銷商這里批發,根據地域而定,不過一般就是一錘子買賣,下次來不來拿貨沒准。但是批發的目的還是回去銷售盈利。
團購客戶,也是批發的性質,但是是自用,不存在二次銷售。
價格來說,代理商最穩定拿貨量最大,所以定價最優惠,輔助材料支持力度最大,經銷商次之,批發再次之。
團購客戶要摸清用量和對方采購能力,靈活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