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批發商和零售商商業行為的區別是什麼
批發商和零售商行業行為的區別一個是按量買的零售商是走數的。
B. 生產商與零售商之間經常發生沖突,是什麼原因引起的沖突
從歷史發展來看,長期以來,我國零售商的渠道問題一直糾結於零供矛盾,主要表現為零售商與供應商之間的利益矛盾。零售商與供應商之間存在博弈關系。
「一條分銷渠道是指某種貨物或勞務從生產者向消費者移動時取得這種貨物或勞務的所有權或幫助轉移其所有權的所有企業和個人。因此,一條分銷渠道主要包括商人中間商(因為他們取得所有權)和代理中間商(因為他們幫助轉移所有權)。此外,它還包括作為分銷渠道的起點和終點的生產者和消費者,但是,它不包括供應商、輔助商等。」
從縱向看:營銷渠道包括整個產業鏈,如原材料供應商、消費者等(全社會視角:流通效率問題);分銷渠道,是指供應商、製造商到消費者的通路(供應商視角:分利與創利問題)。從橫向看:營銷渠道包括「成員參與者」與「非成員參與者」;分銷渠道僅僅包括「成員參與者」。
從零售商視角來看,渠道問題至少也包括三個方面:上游渠道,即外部供應鏈問題,如貨源優化(Sourcing)與采購(Buying);內部渠道,即內部供應鏈問題,如配送、到家服務等;終端渠道,這是有關選址與貨架空間管理方面的問題。
C. 什麼是零售商和批發商他們都是幹些什麼的
零售商與批發商本質區別在於進貨成本不同
零售商的貨都是從批發商那獲取
而批發商的銷售渠道就是零售商
二者相互依賴
D. 零售商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損失,可以向批發商索賠嗎
經銷商是從企業進貨後再轉手賣出去,賺取中間的差價。
零售商是把東西一個個的賣出去。
代理商是代理別人的品牌,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一般指企業。
批發商就是一批批的進貨,再一批批的發出去。
E. 為什麼說零售商和批發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系
你好,債權債務關系並不是只有借錢了才算,債,按照合同的約定或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一方享有請示他方為或不為特定行為的權利義務關系。
F. 批發商和零售商商業行為的區別
1.批發商是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不直接服務於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2.批發商是相對於零售商來說的,零售商就是只賣一個或二個產品
,而批發商是買大量的產品。批發商就是批量采購上一級供應商(如工廠/代理/經銷)的貨,然後再批量賣給下一級需求者(如零售商)的經濟實體。批發商-
顯現特點批發商區別於零售商的最主要標志是一端聯結生產商,另一端聯結零售商。
3.零售商是「批發」的對稱。商品經營者或生產者把商品賣給個人消費者或社會團體消費者的交易活動。特點是:每筆商品交易的數量比較少,交易次數頻繁;出賣的商品是消費資料,個人或社會團體購買後用於生活消費;交易結束後商品即離開流通領域,進入消費領域。
4.零售商從事的活動,就是把製造商生產出來的產品及相關服務出售給最終銷售品,從而使產品和服務增值。零售商要成功地承擔起製造商、批發商及其他供應商以及最終消費者的中介作用,必須合理地安排以下活動:
(1)企業戰略規劃;
(2)組織系統設計;
(3)商店選址;
(4)商店設計;
(5)商品規劃;
(6)商品陳列;
(7)商品采購與存貨;
(8)商品定價;
(9)商品促銷;
(10)商店服務。
G. 批發商和零售商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批發商
批發商的概念是以前對商人的一種叫法,現在已經逐漸趨向於被淘汰。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後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麼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零售商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H. 舉例說明經銷商和零售商的區別
經銷商和零售商的區別:
一、面向的客戶不一樣
零售商是直接面對最終用戶,比方說超市;經銷商負責一些渠道銷售的業務。
二、服務的區域不一樣
經銷商在某一區域和領域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比如阿迪達斯廣州地區的經銷商,阿迪達斯公司就不在再向廣州地區的其他客戶供貨,其他客戶如果想要銷售這個牌子的產品,就必須通過經銷商來進貨;
零售商就是做零售的,店面的,或者推銷的,當然也可能有一些零星的行業采購。
三、供貨商的要求不一樣
供貨商一般對經銷商都用要求,比如要求經銷商一年要進多少貨,需要鋪多少范圍等等;供貨商一般不直接對接零售商,經銷商一般負責給零售商供貨,比如大型超市。
(8)批發商和零售商糾紛擴展閱讀:
經銷商是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也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
1、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
2、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
3、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
零售商是分銷渠道的最終環節。面對個人消費者市場,是分銷渠道系統的終端,直接聯結消費者,完成產品最終實現價值的任務。零售商業對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發展起著重大的作用。零售商業種類繁多、經營方式變化快,構成了多樣的、動態的零售分銷系統。
零售商面對的終端顧客每次購買數量小,要求商品檔次、花色品種齊全,提供購買與消費的方便服務。零售經營者為此通常要多品種小批量進貨,以加快銷售過程,提高資金的周轉率。這就形成了零售商少量多次進貨、低庫存和重視現場促銷服務的經營特點。
I. 批發商與零售商之間發生的渠道沖突有哪些
批發商直接做商超的供應商,那就等於跟零售商搶市場。
J. 批發商給各個零售商的價格不一樣,違反公平交易原則嗎
每個批發商拿的產品多少不同的話,價位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