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渠道和分銷的區別在那裡
渠道和分銷的區別:
1、渠道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
2、渠道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渠道商。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渠道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
4、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渠道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渠道的概念:渠道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
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渠道,一般是指那些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分銷的概念:隨著批發概念的落伍,時髦的概念是分銷。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
分銷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計劃的角度上對商家定義。所以「分銷商」,一般是指那些有服務終端意識的行商。
(1)分銷渠道中的批發商擴展閱讀
市場營銷是指企業發現或挖掘准消費者和眾多商家的需求,從整體的營造以及自身產品形態的營造去推廣、傳播和銷售產品,主要是深挖產品本身的內涵,切合準消費者以及眾多商家的需求,從而讓消費者深刻了解該產品進而購買的過程。
環節
營銷是一個系統工程,主要有4個環節支撐整個營銷體系。
第一環:產品
第二環:盈利方式
第三環:銷售渠道
第四環:傳播渠道
B. 分銷商和代理商、經銷商、批發商、渠道商有什麼區別
這是我博客裡面有我對你的回答,因為你是手機,回答空間有限。同時我也給你留言板上,回答了問題,請注意查收!希望對你有用。
C. 分銷、代銷、供應商分別是什麼意思
分銷、代銷、供應商分別是:
分銷的含義是建立銷售渠道的意思,根據著名的營銷大師菲利普·科特勒的定義,分銷渠道又或者叫營銷渠道,是指某種商品或服務(從生產者向消費者轉移的過程中,取得這種商品、服務所有權幫助所有權轉移所有企業和個人。但是,它不包括供應商、輔助商等。
代銷是指某些提供網上批發服務的網站或者能提供批發貨源的銷售商與想做網店代銷的人達成協議,為其提供商品圖片等數據,而不是實物,並以代銷價格提供給網店代銷人銷售。
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製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稱為「廠商」,即供應商品的個人或法人。供應商可以是農民、生產基地、製造商、代理商、批發商(限一級)、進口商等。
D. 直接分銷渠道下,批發商該怎麼做
產業用品。
直接分銷渠道是指生產者將產品直接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沒有中間商介入。
直接分銷渠道的形式是:生產者——用戶。直接渠道是工業品分銷的主要類型。例如大型設備、專用工具及技術復雜等需要提供專門服務的產品,都採用直接分銷,消費品中有部分也採用直接分銷類型,諸如鮮活商品等。
間接分銷渠道是指生產者利用中間商將商品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中間商介入交換活動。
間接分銷渠道的典型形式是:生產者——批發商——零售商——個人消費者(少數為團體用戶)? 現階段,我國消費品需求總量和市場潛力很大,且多數商品的市場正逐漸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轉化。與此同時,對於生活資料商品的銷售,市場調節的比重已顯著增加,工商企業之間的協作已日趨廣泛、密切。因此,如何利用間接渠道使自己的產品廣泛分銷,已成為現代企業進行市場營銷時所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
E. 分銷商和經銷商的區別
分銷商與製造商(manufacturer)之間的關系是買者和賣者的關系,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與代理商不同,分銷商的經營並不受分銷企業和個人約束,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他的業務是他自己的業務,因此在他是否接受分銷合同的限制時,他所考慮的是自己的商業利益。分銷商用自己的錢買進產品,並承擔能否從銷售中得到足夠盈利的全部風險。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區別
1、分銷商(distributor) 是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只對利潤感興趣,並不忠實於哪個生產廠商和出口商。常見的分銷方式有:經銷、批發和零售等。
2、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3、分銷商和經銷商是產品銷售的不同層面的兩個重要角色。 一般產品流通流程: 製造商-代理商-分銷商-經銷商-消費者。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而經銷商主要面對終端客戶。 分銷商承擔壓貨風險,相當於產品方的物流倉庫,需要很大資金的底盤,各經銷商從分銷商的拿貨價一般較固定,可根據情況享受不同的帳期;經銷商通過在廠方的備案,如銷售到一定量,可以從廠方拿到返點,而增強他們成為經銷商的積極性。
4、製造商授權與否不同。分銷商獲得製造商的正式授權,一般可以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雖然能夠在製造商處購買產品,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5、分銷商不承擔推廣品牌的義務,而經銷商需要。
(5)分銷渠道中的批發商擴展閱讀
銷售:是指以出售、租賃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產品或服務的行為,包括為促進該行為進行的有關輔助活動,例如廣告、促銷、展覽、服務等活動。或者說:銷售是指實現企業生產成果的活動,是服務於客戶的一場活動。
F. 什麼是分銷渠道,分銷渠道有哪些類型
分銷渠道是讓產品以正確的數量、正確的時間和正確的地點運送。實體分銷渠道特別符合網路營銷。電子制定訂單和通過網際網路提高交流速度的能力,減少了營銷渠道的低效、成本和過剩。
類型:
一、直接分銷渠道:直接分銷渠道是指生產者將產品直接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沒有中間商介入。
二、間接分銷渠道:間接分銷渠道是指生產者利用中間商將商品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中間商介入交換活動。
三、長渠道和短渠道:分銷渠道的長短一般是按通過流通環節的多少來劃分。
四、寬渠道與窄渠道
渠道寬窄取決於渠道的每個環節中使用同類型中間商數目的多少。企業使用的同類中間商多 ,產品在市場上的分銷面廣,稱為寬渠道。
企業使用的同類中間商少,分銷渠道窄,稱為窄渠道,它一般適用於專業性強的產品,或貴重耐用的消費品,由一家中間商統包,幾家經銷。它使生產企業容易控制分銷,但市場分銷面受到限制。
五、單渠道和多渠道:當企業全部產品都由自己直接所設的門市部銷售,或全部交給批發商經銷,稱之為單渠道。多渠道則可能是在本地區採用直接渠道,在外地則採用間接渠道;
(6)分銷渠道中的批發商擴展閱讀
分銷渠道的功能主要包括:
1、研究,即收集制訂計劃和進行交換時所必需的信息;
2、促銷,即設計和傳播有關商品的信息,鼓勵消費者購買;
3、接洽,即為生產商尋找、物色潛在買主,並和買主進行溝通;
4、配合,即按照買主的要求調整供應的產品,包括分等、分類和包裝等活動;
5、談判,即代表買方或者賣方參加有關價格和其他交易條件的談判,以促成最終協議的簽定,實現產品所有權的轉移;
6、實體分銷,即儲藏和運輸產品;
7、融資,即收集和分散資金,以負擔分銷工作所需的部分費用或全部費用;
8、風險承擔,即承擔與從事渠道工作有關的全部風險。
G. 分銷商與批發商有哪些區別
一、定義與概念
分銷商:我們似乎都明白批發目前已經很少見,取而代之的名詞就是分銷。明面的含義就是分著去銷售,由此大家就該清楚銷售中,針對下家情況已有設計,這並非胡亂銷售,是早已布局的銷售,商家更是具有服務終端這樣一層意思在裡面。其實我們從管理與計劃方面,可以把這個商家劃分為分銷與批發。
批發商:再早以前人們對商人的稱呼就是批發商,伴著社會發展,這個名詞逐漸淘汰。所謂批發實際上針對貨物整批的購銷,如此毫無計劃,僅僅為商品買賣,根本不存在管理與控制。因此批發商不存在服務終端,更沒有相應的做法。
二、批發商和分銷商區別是什麼
商品采購方面:分銷商基本上不壓貨,有需求就會有進貨;批發商則不同,不管銷售與否,商品進貨與銷售都不影響。
資金佔用與使用方面:分銷商具備長期壓貨能力,相應的資金量大;批發商根本不可能有充足資金,基本上現結。如果資金佔用大,那麼很有可能會讓批發商停擺。
隸屬關系方面:分銷商大多是公司認定的,猶如代理一般,出貨基本上走分銷商;批發商毫無顧慮,只要有錢就可進貨。
說到這里,相信小夥伴們對於批發商和分銷商區別是什麼都會有一定的認識。對於兩個銷售渠道,其實是各有利弊的,每一個渠道都是有相應的使用范圍。
H. 分銷模式包括哪幾種渠道模式
分銷模式包括以下幾種渠道模式:
一、垂直渠道系統
垂直渠道系統是由生產者、批發商和零售商縱向整合組成,其成員屬於同一家公司,或為專賣特許權授予成員,或為有足夠控制能力的企業。每個成員把自己視為分銷系統中的一分子,關注整個垂直系統的成功。
二、水平渠道系統
水平渠道系統,又稱為共生型營銷渠道關系,它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橫向聯合在一起,共同開發新的營銷機會的分銷渠道系統。其特點是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公司橫向聯合共同形成新的機構,發揮各自優勢,實現分銷系統有效、快速的運行,實際上是一種橫向的聯合經營。目的是通過聯合發揮資源的協同作用或規避風險。
三、多渠道系統
多渠道系統,是指對同一或不同的細分市場,採用多條渠道的分銷體系。(是指一家公司建立兩條以上的渠道進行分銷活動。公司的每一種渠道都可以實現一定的銷售額。)
分銷渠道廣度,是寬度的一種擴展和延伸,是指廠商選擇幾條渠道進行某產品的分銷活動,而非幾個批發商或幾個零售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