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煙草消費稅怎麼算,稅率是多少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第一條第二項規定:「調整卷煙生產環節(含進口)消費稅的從價稅稅率:
1.甲類卷煙,即每標准條(200支)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卷煙,稅率調整為56%。
2.乙類卷煙,即每標准條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稅率調整為36%。
卷煙的從量定額稅率不變,即0.003/支。」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 )附件《調整後的煙產品消費稅稅目稅率表》規定:「(一)卷煙
1. 工業
(1)甲類卷煙(調撥價70元(不含增值稅)/條以上(含70元):56%加0.003元/支,在生產環節征稅;
(2)乙類卷煙(調撥價70元(不含增值稅)/條以下):36%加0.003元/支,在生產環節征稅。
2.商業批發
5%,在批發環節征稅。
(二)雪茄
36%,在生產環節征稅。
(三)煙絲
30%,在生產環節征稅。」
三、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卷煙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60號)規定:「一、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執行。此前有關文件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以本通知為准。」
⑵ 煙類消費稅的計算
某市煙草集團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持有煙草批發許可證,2011年3月將自產煙絲800萬元,委託M企業加工甲類卷煙500箱(250條/箱,200支/條),M企業每箱收取加工費0.1萬元
(不含稅),當月M企業按正常進度投料加工生產卷煙200箱交由集團公司收回,集團公司將其中20箱銷售給煙草批發商N企業,取得含稅銷售收入86.58萬元;80箱銷售給煙草零售商Y專賣店,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320萬元;100箱作為股本與F企業合資成立一家煙草零售經銷商Z公司。
(說明:煙絲消費稅率為30%,甲類卷煙生產環節消費稅為5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按以下順序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M企業當月應當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計算集團公司向N企業銷售卷煙應繳納的消費稅。
(3)計算集團公司向Y專賣店銷售卷煙應繳納的消費稅。
(4)計算集團公司向Z公司投資應繳納的消費稅。
【正確答案】:(1)納稅人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以實際收回的數量作為課稅數量。
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800÷500×200+0.1×200+200×250×200×0.003÷10000)÷(1-56%)×56%+200×250×200×0.003÷10000
=439.55(萬元)
(2)應納消費稅為零。
(3)卷煙批發環節適用5%的消費稅稅率
應納消費稅=320×5%=16(萬元)
(4)應納消費稅=100×320÷80×5%=20(萬元)
⑶ 一包零售價10元,煙草公司批發價8元,出廠價7元的香煙,其中大概包括多少稅收 列出所涉及的稅種,
按照現在的稅率來計算香煙的消費稅為56%加0.003元/支 增值稅為13% 而且卷煙在生產和批發環節總共徵收兩次消費稅 增值稅也是徵收了兩次
⑷ 關於卷煙消費稅的計算
這個問題根本原因在於你對價內稅和價外稅的概念沒做好很好的區分。
銷售價款中含稅就是價內稅,不含稅就是價外稅。具體的稅種,增值稅是價外稅,消費稅是價內稅,就是說增值稅的計稅銷售額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的計稅銷售額要含消費稅。
所以來看你這道題,600元是含在稅里的,整個消費稅都是含在80000,所以這個就是計稅依據。
舉個例子,一件商品,成本30元,利潤40元,消費稅率30%,那麼應交消費稅是(30+40)/(1-0.3)*0.3=30元。所以呢,老闆自己會乖乖提價到100元銷售,這就是消費稅在抑制消費上的強大能力。
⑸ 卷煙消費稅的計算方法
(一)甲類卷煙
甲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卷煙,其從價稅率為5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二)乙類卷煙
乙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其從價稅率為3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應納消費稅=銷售額×適用稅率+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注會
⑹ 消費稅計算中為何不見5%的批發環節消費稅
卷煙廠並不是批發企業,不交批發環節5%的消費稅。
卷煙的問題分成三個層次理解:
1.如果是卷煙廠將生產出的卷煙批發給煙草批發企業,那麼煙廠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消費稅。
2、如果煙草批發企業將從煙廠購買的卷煙又銷售給零售單位,那麼煙草批發企業,要征一道5%的從價稅。
3、如果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又將卷煙銷售給了其他的煙草批發企業,則不用征稅。
⑺ 煙草公司將卷煙銷售給煙草批發商要不要交消費稅
要交。煙草現在在批發環節多加了一道5%的消費稅。在批發環節徵收的消費稅僅限於卷煙,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費稅。加征11%的從價稅和0.005元/支的從量稅。
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發品等。
消費稅共設置了15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甲類香煙的消費稅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另外,卷煙批發環節還加征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新政策從2009年5月1日起執行。
(7)煙草批發商消費稅批發價計算擴展閱讀:
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⑻ 煙草公司批發的卷煙 要交消費稅嗎
自2009
年5
月1
日起,在卷煙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均徵收消費稅。具體規定為:
(1)
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零售單位的,要再征一道5
%
的從價稅。
(2)
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其他煙草批發企業的,不繳納消費稅。
自2015年5月10日起,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