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想做飲料批發,請問要注意什麼嗎
這個倒是真沒有什麼要注意的,就自己努力最好就行了,多找一些渠道去進貨,多找一些商家去賣貨,就比較不錯了。
② 經銷批發和零售分別是什麼意思
經銷批發是指經銷商或批發商。
零售是指包括所有向最終消費者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以供其作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許多機構,諸如生產商、批發商和零售商都從事零售業務。而大部分零售業務是由零售商從事的。
零售貿易是指將商品或勞務直接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交易活動。在貿易運行中,零售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通過零售經營,商品離開貿易領域進入消費領域,真正成為消費對象,從而完成社會再生產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零售是貿易過程的終點,處於生產與消費之間中介地位的終端。
零售處於貿易運行的終點,具體體現著貿易運行的目標。零售貿易的特點,決定了它有下列功能:
1.實現商品最終銷售,滿足消費者需要功能。 產品在生產者手中或批發業者手中,只是一種觀念上的使用價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費的現實的使用價值。產品只有進入消費領域才能成為現實的使用價值,在多數情況下,這需要通過零售貿易來實現。
2.服務消費,促進銷售功能。 消費者對商品需求和服務需求是廣泛的、多樣的、復雜的,滿足這些需求,零售貿易不僅要提供豐富的商品以供選擇,還需要圍繞著商品銷售提供各種服務,如信息服務、信用服務、售貨服務和售後服務等,並以此為手段,擴大商品銷售。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零售的服務功能更為重要。
3.反饋信息,促進生產功能。零售貿易直接面向消費者,能夠及時、真實反映消費的意見及市場商品供求價格變化情況,向生產者和批發業者提供市場信息,協助批發業者調整經營結構,促進生產者生產更多更好適銷對路商品,滿足消費者需要。
③ 快消品主要指飲料市場部的市場代表與銷售部業務代表哪個崗位發展比較好一點發展更好些主要區別有哪些
市場部和銷售部的業務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市場部主要工作是策劃活動,執行活動針對的是消費者。而市場部針對的是渠道,比如說大,小商店及老闆。
才參加工作建議先從業務代表入手,熟悉後才跳到市場部去,這樣你以後做起來才更接地氣,因為市場部雖說是針對的消費者但是還是需要通過大小終端的。 不懂在問
④ 我想做飲料批發商,需要怎麼做,要投入多少錢
如果你是在縣份上或者鎮上做這行的話,那你就別考慮什麼經銷商的問題,因為"批發"這行,就是與一個個終端客戶打交道的,你們之間唯一的共同關心的就是行情很價錢,那些披著"經銷商"字眼,套著法律文件的東西是和終端客戶不同路的,干你們這行很簡單,也很累,但也很賺錢,啟動資金要根據你的規模.前提,一間門面,一個倉庫,還要一輛小貨車(自己進貨和發貨),還有就是商品了,干這行前期壓力很大,因為這行是靠"網路"(客戶網點)吃飯的,慢慢來,把自己的網路健全了,那你以後做都是請小工了,那時候就是坐著賺錢了,我家樓下有一家,是我們鎮最大的副食批發商,看他家生意很火暴,很樂乎,大家都是年輕人,都在創業,希望你成功吧.但是忠告一句:切勿急功近利。
⑤ 飲料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和具體操作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
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
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
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
管理等各項職能。
代理制和經銷制也能互相滲透,各類銷售渠道的主要區別在於代理商或經銷商層級的增
多。目前,廠商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管理主要側重於價格和貨源的管理,對於人員培
訓及廣告等還會提供一些支持。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而言,其利潤則主要來自於銷售利
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
⑥ 做食品飲料批發部開連鎖批發部如何開始比較好
先找到好的貨源是好的開始
⑦ 做飲料小食品的代理商,經銷商,批發商,二批什麼關系啊能說下康師傅的銷售模式嗎想做往商店網吧kt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而不是買斷企業產品的,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與代理商不同,分銷商的經營並不受給他分銷權的企業和個人約束,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他的業務是他自己的業務,因此在他是否接受分銷合同的限制時,他所考慮的是自己的商業利益。分銷商用自己的錢買進產品,並承擔能否從銷售中得到足夠盈利的全部風險。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二批商說白了就是經銷商下面的大客戶只是給他們的價位比終端店便宜,二批也往一些小的店面送貨有自己的渠道。
一般的快消品的銷售模式都是:廠家——經銷商——(二批商)——終端店面
不同的牌子需要投入的資金也不同,加上車輛、人員和倉庫 反正不是一個小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