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注冊批發部
注冊批發部,是企業的一種形式,不屬於有限公司的范疇,所以注冊時不需要注冊,也就是不需要驗資報告。申請一般納稅人要通過稅局認定,企業成立時,稅局會默認為小規模納稅人,因為剛開業的企業無法知道其以後的經營情況。如果想申請一般納稅人,建議注冊一家有限公司,然後再向稅局申請認定。
2. 開個食品批發部門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首先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經營場所的場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或者土地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證件相片一張
其次是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申請,所需材料:
1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2.從業人員健康證(到疾控中心辦理)
3.經營場所的場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或者土地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經營場所的照片4張,法人證件相片一張;
4.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清單內容一般為櫃台、稱重設備、冰櫃、貨架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內容一般為經營設備、工具在室內的放置位置和收銀台、通道的位置等)
5.衛生間平面分布圖,一般含有消毒池一個,清洗池兩個,消毒櫃一個;
6.食品經營者承諾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其他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
最後辦理稅務登記證,所需材料: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 你好,請問網上批發要注意哪些事項,開網上批發店都是在阿里巴巴注冊嗎
辨別商580
4. 開食品批發部需要什麼證件
需要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九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批發部注冊需要注意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經營者的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食品經營許可頒發、許可事項檢查、日常監督檢查、許可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記入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並依法向社會公布;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日常監督管理人員負責所管轄食品經營者許可事項的監督檢查,必要時,應當依法對相關食品倉儲、物流企業進行檢查。日常監督管理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頻次對所管轄的食品經營者實施全覆蓋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職責,應當自覺接受食品經營者和社會監督。接到有關工作人員在食品經營許可管理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的舉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應當立即糾正。
5. 開批發部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根據批發商品的性質不同,可能需要辦理許可證,也可能不需要。需要辦理的必須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准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准文件復印件;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無字型大小名稱的或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6、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註:
1、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簽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港、澳居民、台灣農民、台灣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
2、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3、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託的代理人簽字;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核——決定
四、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二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五、收費
免收費
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
收費標准:稅務登記證正本內芯3元、副本內芯3元、副本封皮2元。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自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第十二條
需提供材料:
1、業主大一寸彩色照片2張
2、《稅務登記表(適用於個體經營)》(一式兩份)
3、經營場所所有權證明或租賃合同(1份)
4、扣稅存摺復印件(1份)
5、業主身份證復印件(1份)
6、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7、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