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能不能在煙草專賣批發部買煙嗎
個人不能在煙草專賣批發不買煙的。
B. 在煙草局定煙和在批發商定煙有什麼區別
《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明文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並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若從批發商處訂煙,就屬於違反了該條款的規定,構成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違法行為,依據《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之規定,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已下的罰款。 希望對你有幫助,有用請採納!謝謝!
C. 有不有煙草批發市場
我國煙草是專賣制度,所有的煙都是從煙草專賣局出來的,理論上煙價都一樣,但是市場價有輕微波動。提醒一下,《煙草專賣法》有明確規定,「未從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是違法行為,會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
D. 煙草公司將卷煙銷售給煙草批發商要不要交消費稅
要交。煙草現在在批發環節多加了一道5%的消費稅。在批發環節徵收的消費稅僅限於卷煙,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費稅。加征11%的從價稅和0.005元/支的從量稅。
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發品等。
消費稅共設置了15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甲類香煙的消費稅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另外,卷煙批發環節還加征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新政策從2009年5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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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E. 批發部更改成商貿公司對煙草證有影響嗎
經營主體變了沒有?你就看看你的稅號變了沒有。如果變了就得重新申請。
如果企業類型變了,那就得重新申請。看你這個樣子有點像是符合這一條,你這以前批發部很可能是個體工商戶,現在變成了有限責任公司,那就得重新申請。
看看你的經營地址變了沒有?地址變了也得重新申請。
如果只是單位名稱變更,字型大小變了,主體沒變,那就不需要重新申請,但是需要做變更手續。
如果你的實際地址沒有變,但是門牌號碼因重新編排等原因而改變了,那也是需要做變更手續的。
如果法定代表人變更了,也是需要做變更手續的。
F. 煙草批發部
煙草製品銷售(個體)開業登記
一、開業條件
投資者資格:沒有限制
注冊資本:沒有限制
二、設立登記所需資料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申請登記書》;
2、一寸免冠近照2張;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外地人還須提供暫住證、計劃生育證明(或未婚證));
4、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屬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及復印件;屬租賃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及復印件);
5、《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6、《煙草專賣批發(零售)許可證》(煙草專賣局辦理);
7、《消防許可證》(當地消防局辦理,經營面積200平方米以上才要辦)。
三、受理時限:
承諾時限:7個工作日
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
四、受理部門:東莞市各鎮區工商分局
五、收費標准:20元/戶
G. 我有正規煙草證,但沒有批發煙草證,
一、雖然你有零售許可證,但是你一次銷售卷煙50條以上(不論銷售給誰)就視為批發,屬無證批發行為。
二、你的部分卷煙從其他小商店收購,屬於未在當地煙草批發企業進貨行為。
以上2項都屬於行政處罰,但當你未在當地煙草批發企業進貨或無證批發達到一定數額時按照《刑法》第225條規定定罪處罰: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非法經營卷煙20萬支以上的;曾因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三年內受過2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且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達到非法經營罪數額後公安機關有權立案偵查並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由法院判決。
若不夠成非法經營罪,公安機關會移送當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
H. 有人自己從煙草局拿的煙然後又轉手賣給批發部,我想問他們怎麼賺錢啊,批發部不也是去煙草局拿的麽
因為煙草公司對批發部的煙草是限量供應,而批發部出售需要更多的煙草.也就是供小求大,批發部老闆不得不從其它渠求貨源。甚至購假煙
I. 自己煙草的煙,賣給批發部,煙草公司會怎麼處理
煙草公司就會根據法律對你進行適當的罰款,也不會說有什麼嚴重的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