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建立什麼保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章食品生產經營
第二十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法律、法規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有效期為3年。
第二十一條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食品生產經營要求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所在地縣級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食品生產經營要求情形的,應當責令立即糾正,並依法予以處理;不再符合生產經營許可條件的,應當依法撤銷相關許可。
第二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並建立培訓檔案。
第二十三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進行健康檢查,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法律規定記錄的事項,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二十五條實行集中統一采購原料的集團性食品生產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進貨查驗記錄;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准進行檢驗。
第二十六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原料驗收、生產過程安全管理、貯存管理、設備管理、不合格產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斷完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保證食品安全。
第二十七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就下列事項制定並實施控制要求,保證出廠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准:
(一)原料采購、原料驗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產工序、設備、貯存、包裝等生產關鍵環節控制;
(三)原料檢驗、半成品檢驗、成品出廠檢驗等檢驗控制;
(四)運輸、交付控制。
食品生產過程中有不符合控制要求情形的,食品生產企業應當立即查明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二十八條食品生產企業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進行進貨查驗記錄和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外,還應當如實記錄食品生產過程的安全管理情況。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二十九條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銷售食品,應當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銷售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三十條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採用先進技術手段,記錄食品安全法和本條例要求記錄的事項。
第三十一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並實施原料采購控制要求,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准。
餐飲服務提供者在製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二條餐飲服務提供企業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等設施、設備;定期清洗、校驗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飲具。
第三十三條對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產者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銷毀,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場。對因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產者在採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補救措施。
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食品生產者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情況,以及食品經營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❷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哪些內容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乳製品銷售者應當建立乳製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供貨者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名稱、聯系方式、許可證號、許可證有效日期、營業執照注冊號、營業執照有效日期,乳製品的名稱、供貨者名稱、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編號、規格、數量、批次或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時間等內容。
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食品保質期滿後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食用農產品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6個月。
實行加盟連鎖、統一配送的食品銷售經營者,可由總部統一索驗相關證票,進行查驗記錄;各連鎖銷售者可憑總部「電子台賬」、出具的索證索票證明和統一配送單存檔替代索證索票檔案和進貨查驗記錄。
第三十九條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第八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一)未對采購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驗;
(二)未建立並遵守查驗記錄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業標准未依照本法規定備案;
(四)未按規定要求貯存、銷售食品或者清理庫存食品;
(五)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
(六)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❸ 食品安全法中規定銷售記錄應包含哪些內容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
第二十九條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銷售食品,應當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銷售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❹ 新食品安全法第53條第二款
新食安法原文第五十三條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以下稱合格證明文件)。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❺ 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什麼
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5)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銷售食品應當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條食品添加劑經營者采購食品添加劑,應當依法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❻ 求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範文,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時工商局要求提交的 謝謝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銷售食品,應當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銷售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食品安全服務平台
食品580批記錄管理功能,提供成品批記錄管理服務,實現企業成品批記錄和檢驗報告的線上保存與查詢,提供相關方在線申請查閱,幫助中小企業實現生產過程追溯管理。了解這些,你應該能寫出來了
❼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應該如實記錄哪些內容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
乳製品銷售者應當建立乳製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供貨者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名稱、聯系方式、許可證號、許可證有效日期、營業執照注冊號、營業執照有效日期,乳製品的名稱、供貨者名稱、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編號、規格、數量、批次或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時間等內容。
(7)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銷售食品應當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擴展閱讀
關於食品生產經營中的要求,首先是要符合食品安全標准。按照食品安全標准進行生產經營是本法對食品生產經營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除此之外,還必須做到以下要求,這些要求在食品衛生法中作了明確規定,本法在這里加以重申。
一、食品生產經營的環境衛生要求。
「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一般應注意以下方面:庫房面積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廠房與生產產量相適應;人員操作面積、空間和設備等與生產相適應的廠房設計要能達到防止食品污染及滿足其他條件的目的,保證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產經營中應當具備的衛生設施。各種食品從原料、加工、生產、貯存、運輸到銷售的各個環節,如果都有這些衛生設施,就可以形成一個有機鏈條,有效地防止和減少食品污染和腐敗變質。
三、食品生產經營應當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與食品衛生法相比,該項是新增加的規定。企業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在相當程度上決定了食品是否安全。
食品專業安全技術人員具有食品生產經營的專業知識,可以從專業的角度對食品進行檢測、監督;管理人員通過科學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各種食品安全風險。員工通過學習保證食品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可以強化責任心,使操作符合規章要求,切實保證食品安全。
四、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的衛生要求,以防止食品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受到污染。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做到系列化、自動化、管道化,避免前道工序的原料、半成品污染後道工序的成品,防止食品與成品、生食品與熟食品的交叉感染。
每道工序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必須固定,須有各自相應的標志,防止交叉使用。使用的清洗劑、消毒劑以及殺蟲劑、滅鼠劑等必須遠離食品,存放於專櫃,並由專人管理。
五、餐具等的消毒要求。必須保證使用者所使用的餐具、飲具都是經過消毒的,以達到消滅病原體,降低細菌數量,如大腸桿菌、溶血性鏈球菌、變形桿菌等,防止使用者互相傳染,保證消費者身體健康的目的。食具消毒方法可採用物理或化學方法。
物理方法一般是指煮沸或蒸汽消毒法,無葯物殘留;化學方法一般使用消毒劑或洗滌劑,應採用經過衛生鑒定的、對人體無害的消毒劑或洗滌劑。
六、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中的衛生要求。食品的貯存、運輸、裝卸中容易造成食品污染。一旦食品在此過程中因與毒物毗鄰等原因而使食品受到污染,將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損失巨大。
食品的運輸、裝卸衛生要求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運輸、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設備等必須是無毒無害材料做成,使用中必須按規定洗刷或消毒。
二是食品裝運的環境條件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如散裝食品裝卸過程中是否毗鄰有毒有害物質,不得將有毒有害物質與食品、食品與非食品、易於吸收氣味的食品與有特殊氣味的食品混同裝運等。
七、食品的包裝衛生要求。食品小包裝可以防止食用前的污染,方便消費者食用。包裝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如食品包裝用紙等。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衛生要求。食品生產經營人員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是防止食品污染「病從口入」的重要手段。個人衛生是指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衣著外觀整潔,指甲常剪,頭發常理,勤洗澡等。操作前必須洗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不在生產經營場所吸煙;銷售無包裝的直接人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每道工序的人員相對固定,不得隨意流動,未進行消毒和更換工作服的人員,不得進入工作崗位。
參考資料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❽ 食品安全法 53條沒有進貨查驗記錄處罰嗎
有的。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以下稱合格證明文件)。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8)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銷售食品應當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擴展閱讀:
食用農產品的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制度。
(依據:《食品安全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
第五十條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食品原料,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准進行檢驗;不得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
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第五十一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查驗出廠食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安全狀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檢驗合格證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准對所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或者銷售。
第五十三條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以下稱合格證明文件)。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五十四條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第五十五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並實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倡導餐飲服務提供者公開加工過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來源等信息。
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本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規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五十六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等設施、設備;定期清洗、校驗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
❾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必須如實記錄哪些內容呢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