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應該怎麼印刷
不是所有食品都需要標識。
豁免強制標示營養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下列預包裝食品豁免強制標示營養標簽:
——生鮮食品,如包裝的生肉、生魚、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乙醇含量≥0.5%的飲料酒類;
——包裝總表面積≤100cm2
或最大表面面積≤20cm2
的食品;
——現制現售的食品;
——包裝的飲用水;
——每日食用量≤10
g
或10
ml
的預包裝食品;
——其他法律法規標准規定可以不標示營養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㈡ 預包裝食品標簽在哪裡怎麼辦理費用是多少
去質監局,做食品標簽備案,給你一個「食簽備字」,費用60元左右。
帶著「商標」(標簽)等材料。
食簽備字印到標簽上。
食簽備字不是強制項目,可以不用。
設計好商標(標簽),直接印刷使用即可。
㈢ 預包裝食品標簽被圖案遮擋算違法嗎
這個算是吧,因為這有可能是有一種欺騙消費者的這種行為存在,所以是有一種違法的行為。
㈣ 預包裝食品標簽問題!
可以了,不過選不幹膠材料的時候自己選好一點了。我這里是做不幹膠標簽的,有很多客戶都是做了包裝發現錯了或者說不全了,都用這一招。
㈤ 預包裝食品標簽被圖案遮擋算是違法嗎有什麼法律依據沒有
根據GB7718的規定,食品標簽有強制標識的內容,如有被圖案遮擋,不屬於違法,屬於標簽瑕疵,可以讓生產企業通過加貼等方式進行改正。
㈥ 印刷不幹膠標簽的批發市場在哪裡
你好 很高興解答 在辦公用品專賣里就有賣的,海淀區金五星市場應該就有
㈦ 不幹膠標簽的批發市場哪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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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預包裝食品我有標簽但被代理商撕了怎麼辦
你可以追究代理商的責任,另外,被撕掉標簽的預包裝食品可以通過加貼的方式再進行補貼!以符合法規的要求,否則違反食品安全法。
㈨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請問如果我們的產品是由生產商賣,後面標簽能放上我們的經銷商資訊嗎(當廣告)
一般可以放上經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的,這個國家標準是允許的,關鍵是要和生產商協商一致。得人家願意才行哦
㈩ 我要在重慶經營預包裝食品的批發和零售,怎麼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
是辦理公司還是個體?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准機關確認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六)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七)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九)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十)公司住所證明;
(十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餘部分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第五條 申請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經營場所證明;
(四)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長 周伯華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第三條在流通環節從事食品經營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
第九條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第十條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四)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六)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許可申請的,委託代理人應當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已經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范圍中申請增加食品經營項目的,還需提交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新設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個人新設申請或者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主為許可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