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批發,零售環節免徵增值稅是如何規定的呢
1、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圖書,是指由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的出版單位出版,採用國際標准書號(ISBN)編序的書籍以及圖片,不包括報紙、期刊、音像製品或電子出版物等。
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為批發、零售環節,不包括印製、出版環節。
2、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
❷ 批發零食蔬菜免稅嗎
批發零食蔬菜不可以免稅的,都要按照國家稅務法的規定繳納一定稅額。
❸ 蔬菜批發的企業銷售蔬菜是否可以免徵增值稅嗎
符合下面稅法的規定,對農業生產者自產自銷蔬菜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1、增值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a、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b、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2、企業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a、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b、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如果符合上述稅法的規定,對農業生產者自產自銷蔬菜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經國務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種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執行。
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
各種蔬菜罐頭不屬於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蔬菜罐頭是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
二、納稅人既銷售蔬菜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稅免稅政策。
❹ 銷售蔬菜可以免稅嗎
從2012年1月1日起,蔬菜流通環節都免交增值稅了。
❺ 一般納稅人外購蔬菜批發是免稅的嘛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種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執行。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各種蔬菜罐頭不屬於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
符合免稅條件的納稅人,需要填寫《蔬菜流通環節免稅申請備案表》備案才能享受免稅優惠。
❻ 關於銷售蔬菜免稅的問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財稅〔2011〕137號文件將免徵對象擴大到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並規定了享受免徵增值稅的蔬菜主要品種,同時要求既銷售蔬菜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在會計上分別核算其銷售額,否則不予免稅。
❼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蔬菜免稅的相關政策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蔬菜屬於農產品。
2,收購農產品允許扣抵進項稅額。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抵扣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3,自2012年1月1日起,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蔬菜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4,自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對專門經營農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和土地,暫免徵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5,對企業從事蔬菜、薯類、油料、豆類、糖料、水果和堅果的種植,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林木的培育和種植,牲畜、家禽的飼養,林產品的採集,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遠洋捕撈免徵企業所得稅。
❽ 水果,蔬菜批發屬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種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見附件)執行。
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
各種蔬菜罐頭不屬於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蔬菜罐頭是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
二、納稅人既銷售蔬菜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稅免稅政策。
❾ 批發零售蔬菜要交增值稅嗎
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種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執行。
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所述蔬菜的范圍。
各種蔬菜罐頭不屬於上述蔬菜的范圍。蔬菜罐頭是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經國務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種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見附件)執行。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各種蔬菜罐頭不屬於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蔬菜罐頭是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二、納稅人既銷售蔬菜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稅免稅政策。
❿ 個體工商戶享受流通環節蔬菜銷售的免稅政策嗎
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1、享受免徵增值稅的對象: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
2、享受免徵增值稅的蔬菜主要品種: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執行。
3、享受稅收優惠的蔬菜范圍: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不包含各種蔬菜罐頭。
4、強調分別核算:納稅人既銷售蔬菜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稅免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