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一、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程序
1、首先需要保證企業各項證件、設備、機構合理合法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之前,需要先將自己的企業起一個名字,並合理合法,各項其它證件齊全,生產食品的設備實施齊全安全合法,這樣才能夠去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不過這些基礎性的東西不齊全,是申請不下來的,所以第一步就是對企業進行整頓。
2、去當地的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要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去當地的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去申請。可以提前打電話問一下,具體有什麼要求,需要准備哪些材料等。這樣可以避免去了很多次,都無法申請。所以問清楚後,去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去申請就好。
3、填寫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首先就需要填寫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請書。需要用自己的企業名稱等各項數據,正確填寫。大家填寫的時候一定要仔細一點,萬一填寫錯誤那可就麻煩。填寫完成記得簽字,保證申請書的合理有效,才能申請下來食品生產許可證。
4、需要准備相關的材料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准備很多材料。主要有企業的營業執照、食品加工場地的平面圖、食品加工場地各個功能區域的平面圖、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生產設備設施的清單、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制度、等各項材料。大家一定要將自己能想到的都准備好,或是提前詢問相關部門進行准備,以免耽誤生產。
5、提交申請書和材料,並會給我們受理通知書
將所有的東西准備完整後,提交到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如果現場沒有發現問題,材料等齊全,就會發一張受理通知書。但是如果材料不全或是那裡不合格,現在就不會受理申請,回去准備好材料和相關的東西,找時間在重現提交,一直到受理後拿到受理通知書為止。
6、食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在一定時間內現場審核
之後回去等食品監督管理和相關部門,來到企業現場進行檢查審核即可。只要現場審核通過,基本就沒有問題啦。需要將自己企業的現場和制度等,整改到合理合法,就能通過審核。
7、最後去食品監督管理部門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
經過上面的准備、提交、審核後,如果有問題提供完整改資料,一般就沒有問題。根據通知或是自己問一下,什麼時候可以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我們准備好證明材料,去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即可。這樣食品生產許可證就申請下來。總體來說不是很好申請,需要耐心准備整改才能申請下來。
二、申請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不同工藝應分別提交,圖中應包含原輔材料、關鍵控制點及參數指標,加蓋企業公章);
4、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5、申請延續或變更的,還需提供原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和副頁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陳述,治理結構圖及申請人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聲明(申請免於現場核查時提交,加蓋企業公章)。
6、產品執行的食品安全標准:沒有國家標準的,需提供企業自行備案標準的原件及復印件。
7、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8、 企業生產場所照片;
9、復配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表(僅復配食品添加劑企業提供,並附食品添加劑原料的使用依據和不同配方的產品標簽及說明書式樣,加蓋企業公章);
10、復配食品添加劑有害物質和致病性微生物信息表(僅復配食品添加劑企業提供,並附復配食品添加劑有害物質限量計算方法,加蓋企業公章);
11、企業關於參與復配的各組分在生產過程中不發生化學反應的聲明(僅復配食品添加劑企業提供,並附生產過程中各組分不發生化學反應的分析說明,加蓋企業公章);
12、與所生產食品相適應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以及相應的產品注冊和備案文件(僅嬰幼兒配方食品企業提供,加蓋企業公章);
13、其他證明材料;
(1)食品生產批發證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Ⅱ 食品生產企業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嗎
要根據情況具體來看:從事食品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自產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已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製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2)食品生產批發證件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條件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是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是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四是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Ⅲ 生產食品都需要什麼手續!
1、食品生產許可證;
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需提供以下資料
(1)、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在辦證窗口領取並填寫;
(2)、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業主或負責人資格證明;
(3)、生產經營場地平面圖;
(4)、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合格證明;
(5)、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預防性衛生審核材料;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或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營業執照;
3、如果涉及污染排放還需到環保部門申辦環保許可證;
4、從業人員健康證;
5、衛生許可證;
6、稅務登記證。
拓展資料:
如果你是規模很小的那種家庭式的小作坊類型的,比如在自己家裡煮燒肉或者做糕點等等,應該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所生產的食品可以進行批發和零售,當然你只能是進行散裝銷售。不可以進入大型商場或超市進行銷售,也不可以像其他定型包裝食品那樣進行包裝,因為你不符合這方面的條件。
如果你想要和其他定型包裝食品那樣進行包裝銷售,想要有自己的品牌,那麼你必須是規模化的食品廠,到質監部門辦理QS,有廠房,有檢驗室,有檢驗人員,有HACCP關鍵控制點等相關規章制度,並且要取得所生產食品的檢測合格報告後才可以進行定型包裝,再進行批發銷售,或進商場銷售。
Ⅳ 生產食品需要什麼證件
營業執照,要有商標,再就是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Ⅳ 我想從食品生產商那裡批發食品 自己賣出去需要證件嗎
需要。
你銷售食品時,必須從你的上級進貨商索取該供貨商的
食品經營許可證
件,同時索取該食品的生產廠家的許可證件及檢測報告,並且做好登記,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索證索票與台賬
登記制度
。
Ⅵ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辦理的證件:
1、工商營業執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2、健康證:到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體檢並辦理健康證。
3、食品流通許可證:需帶上身份證及復印件、健康證、房屋產權證(或租房合同)等資料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4、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證: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
辦理食品小作坊許可證需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經營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健康證原件及復印件;
4、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周邊環境圖、平面布局圖(圖紙需列印);
5、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
6、主要食品原輔料清單;
7、保證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8、執行的食品安全標准、地方標准或企業標准;
9、生活飲用水安全檢測報告;
10、所加工食品的檢驗合格報告或者食品主要安全指標合格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Ⅶ 怎樣辦理食品批發的營業執照
個體營業執照辦理指南
一、 申請設立登記時須提交的文件、證件
1、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 職業證明(退、離休證明,退職證明,下崗職工證明〈復印件〉,失業人員出具社區管委會證明);
3、 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屬公有產權的出具產權單位證明,私有房產出具私有產權證〈復印件〉,出租的出具雙方租賃協議書及出租產權證〈復印件〉);
4、 個人合夥經營的,出具合夥協議書;
5、 有關技術行業證件:
(1)計量器具製造、修理
(2)機動車維修
(3)家用電器修理
(4)照相業
(5)生活美容、醫療美容、按摩業
(6)餐飲業(廚師)
(7)服裝加工
(8)室內裝飾裝修
(9)獸醫診所。
6、 主要行業前置審批證件:
(1) 食品生產經營、銷售、生活美容、美發、理發、旅店等行業,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合格證。
(2) 從事清真食品生產經營,先經民族工作部門審批;
(3) 從事刻字、印刷業的,須經公安部門批准,並且取得《刻字業安全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
(4) 公共(文化)場所:飲食、文化娛樂、旅館業,除歸口的行業審批外,還需公安消防環保部門審批,由公安部門核發《公共場所安全許可證》;
(5) 從事煙草製品經營,由煙草專賣主管部門批准,並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6) 從事科技業的,須經縣以上科委批准;
(7) 勞動就業證明(外來人口);
(8) 暫住證(外來人口)。
二、 登記機關及時限
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時,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請辦理登記手續。提交的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條件的,,工商部門於7日內辦理完營業執照(法定期限為30日)。
三、 登記程序
1、 到所在地工商所領取登記表格,辦理核名初審;
2、 到分局登記大廳審批核名;
3、 根據規定辦理前置審批
4、 攜帶有關文件、證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冊登記。
四、 登記費收費標准
依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414號)的規定:
1、 個體工行戶開業登記費為每戶20元;以後每四年重新登記、換發營業執照一次,收費20元;
2、 個體工商戶辦理變更手續登記,每戶每次收費10元;
3、 個體工商戶因營業執照遺失、損壞等,須重新補(或換)發營業執照的,每次收費10元;
4、 個體工商戶如領取營業執照副本,每個收取成本費3元。
Ⅷ 開食品批發部需要什麼證件
需要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九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8)食品生產批發證件擴展閱讀: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經營者的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食品經營許可頒發、許可事項檢查、日常監督檢查、許可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記入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並依法向社會公布;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日常監督管理人員負責所管轄食品經營者許可事項的監督檢查,必要時,應當依法對相關食品倉儲、物流企業進行檢查。日常監督管理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頻次對所管轄的食品經營者實施全覆蓋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職責,應當自覺接受食品經營者和社會監督。接到有關工作人員在食品經營許可管理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的舉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應當立即糾正。
Ⅸ 食品批發需要哪些證件
需要的證件包含以下幾個:
1、《食品流通許可證》
2、《營業執照》
3、《稅務登記證》
4、營業者《健康證》(如果有員工,員工也需要健康證)
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帶本人身份證以及復印件,去工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②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兩份(正反都要復印);
③健康證復印件一份(有雇員的,員工健康證也要提交);
④經營場所證明(經營場所有者提供的產權證復印件,需整本復印;沒產權證的到工商部門前台領取經營場所證明,個體戶的經營場所所在地居委會蓋章,企業的給經營場所所在地的鎮政府蓋章,如果是租恁,產權證明由房東提供);
⑤附件:經營項目說明;經營工具、設備清單,經營場所布局圖等(這些材料一般工商部門有提供,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門領取參考樣本 )。
Ⅹ 個體食品批發需要辦什麼證
個體食品批發需要辦《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食品安全法》新法規定,沿用了多年的由衛生部門頒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被3張新的許可證取代,分別是《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其中工商部門負責審核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與原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相比,《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規定更加細化,申請條件更加嚴格,如食品經營場所應當與暴露垃圾堆、坑式廁所、糞池等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至少25米距離;食品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應當分開或能夠以一定的隔開物相分離;按照生熟分開的原則,設立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銷售區域或專櫃,防止交叉污染。
僅僅是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的衛生設備就多達15種,涉及消毒、更衣、盥洗、採光、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