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服裝店員工管理制度及激勵方法~要求詳細點
店鋪(暫行)管理辦法
1、 顧客永遠是對的,尊重顧客的意願(不管顧客試挑多少衣服,最終是否購買,都要和顏悅色)。
2、 薪酬分配:收入=固定工資+提成+獎金+補助+年終獎
固定工資:700元/月 (試用期10天按600元/月)
提 成:有兩種方式選擇:
A:每月的提成按當月銷售量的1.2%提取,月銷售量不足1萬元時,提成為0元。
B:每月的提成固定按當月銷售量的1%提取,對月銷售量不做最低限制。
獎 金:此獎金每月提成之外的額外獎勵,具體明細如下表:
月銷售量M(元)
月獎金(元)
備 注
12000≤M<15000
20
15000≤M<20000
50
20000≤M<22000
100
22000≤M<25000
130
25000≤M<28000
170
28000≤M<30000
220
30000≤M<31000
280
31000≤M
月銷售量的1%
補助:當月休假不足3日,額外加班的補助;以及因特殊原因而出差的出差補助等等。
年終獎:根據當年的盈利狀況發放年終獎。
薪酬制度會隨著地區整個行業工資水平的調節以及人員的工作水平、店鋪的盈利情況,作出適度的薪資上調。並保證不管店鋪是否虧損,薪酬水平只會作出相應的提高,不會降低。試用期滿轉正之日為發放工資日,連續兩個月的發放工資日之時日為其薪酬盤算的一個自然月,每月在發放工資日那天准時發放工資。
3、 假期:每月有3日的例行假期,假期內請假不扣除工資,但不計當天的提成與銷量,超過3天假期時,每天扣除25元工資,且不計當天的銷量與提成。如當月請假不足3日,每多上一天班補助按20元/天。如無特殊原因,超出假期之外,請假過多影響店鋪經營時,店主有權予以辭退。
4、 辭退與辭職:如對工作不滿意或其他原因需要辭職時,應提前10天提交辭職申請,否則會被扣除10天的工資和當月的獎金與提成。因自身工作違規原因被辭退者,按相關條例處置。
2. 跪求:服裝批發市場的經營管理制度,員工的崗位職責
服裝店店鋪制度
1)工作時需嚴格遵守店鋪儀容儀表著穿規定,提供優良的服務,以客為先。
2)必須遵守勞動紀律,自覺遵守輪班制度。依時上、下班,不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如需請假,須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生效。
3)潔身自愛、防盜防竊。工作時間,須將個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點,下班自覺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檢查所攜帶的私人包裹,並隨時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清檢員工儲物櫃。
4)未經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店鋪的一切資料(尤其是銷售額),否則將根據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5)工作時,要保持口腔衛生,不準喝酒和吃有異味的食物,營業中不準吸煙、吃零食。
6)嚴禁私用、盜竊公司貨品及其它物品,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7)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須尊重上司。
8)工作時間嚴禁在工作場所說笑、打鬧、爭吵、賭博、吸咽、酗酒、追逐、大聲渲嘩、當堂整理著裝、化妝及一切有損公司或店鋪形象的行為。
9)工作時間嚴禁利用公司電話做私人用途,不得將店鋪電話隨便告訴無關之人。
10)工作時間不能擅自離崗或隨便竄崗。
11)穿著已購買的店鋪服飾回店鋪須向主管或店長登記款號。
12)嚴禁擅自修改、泄露、盜竊公司或店鋪電腦數據,違者嚴厲處罰。
13)工作時間不準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顧客購買的商品需暫存時,需做好登記。
3. 請教服裝批發店銷售提成方案
這個問題,可以用:[量、本、利、風險]分析法來處理:
[量]:是指銷售的數量;
[本]:是指銷售成本;
[利]:是指銷售利潤;
[風險]:是指銷風險,
4. 求服裝批發員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制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每台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八條:生產、辦公場所嚴禁吸煙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十條:不說任何不利於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一條: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准方可進出。
第十三條:宿舍里嚴禁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第十四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人啟示,批准同意後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得到公司認可後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一條: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第二十二條: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原材料及產成品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六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七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二十八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員工有義務提高勞動技能水平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三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300元。
第三十四條:整月全勤者,獎勵全勤獎,獎金100元。
第三十五條: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給予全廠通報的處分,對於通報處罰不認可的給予打掃廠區衛生處分(工作時間以外,不計報酬)。
第三十六條:員工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於公司發展有利的建議,經公司領導考慮其可行性後,給予現金獎勵(10—100元)。
5. 年終獎規定是按什麼標准發放
年終獎什麼時候發放?
年終獎就是老闆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金。目前,我國法律對年終獎沒有強制性規定。終獎的發放額度、時間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考慮到傳統習慣,大多數企業年底都會給員工發年終獎,一般都是一月出發放年終獎。
按常理來說也應該年前發放,不然怎麼叫年終獎啊。原因很簡單,年關將近,雙薪、年終獎、花紅,是很多人盼望過年的理由之一。能拿到年終獎當然皆大歡喜。所以大部分發年終獎的企業,都會在這時候發。
年終獎發放標准
據介紹,目前法律並未對年終獎的發放標准做出特殊規定。如果勞動者與單位簽訂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如無約定,單位規章制度中有獎金發放規定的,則據獎金發放制度執行。
目前主要有三種的年終獎發放形式,不同方式年終獎計算方法也不一樣。
(一)績效考核
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以及公司業績結果來發放績效獎金。目前,大部分公司的績效考核規則都是公開的,許多都會通過績效合同,與員工進行事先明確約定,根據年終業績的完成情況進行打分,不同的分值對應不同的績效獎金系數。
據介紹,通過績效考核的方式頒發年終獎金已成為趨勢,例如某超市的店長,年度考核分為四等,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的以上為特等;恰好完成的算甲等;未完成的算成乙等,不同等級對應不同的年終獎額度。
(二)紅包
由老闆給員工發放不確定數目的紅包。這種年終獎計算方法比較私秘,有的作為輔助年終獎發放,有的對關鍵性崗位員工發放。也有企業沒固定年終獎發放形式,直接由老闆來發放紅包,這種方式全憑員工在老闆心裡的位置、印象等。
(三)年底雙薪
所謂雙薪,其實就是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向個人多發放一個月工資,是單位對員工全年獎勵的一種形式。目前,行政機關及大多數企業稱之為「第13個月工資」(即「12+1」)。
年底雙薪和年終獎並非同一概念,年終獎的發放條件更多的是跟績效掛鉤;但年底雙薪一般僅與工作時間關聯。不過,有些用人單位對獲得年底雙薪的條件做了系統設定,如績效達標等,此時的年底雙薪已有年終獎的概念;第二,既然年底雙薪制與工作時間關聯,則用人單位對其發放條件都有設定,如設定「年底雙薪發放時勞動者必須在冊,否則不具備申領條件」等。